新京报讯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老窖”)发布公告称,因3名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266股,回购资金总额为130.13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泸州老窖表示,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编辑 张明璇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