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交通运输部消息,日前,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广州南沙沥心沙大桥货船碰撞事故的警示通报》(简称《警示通报》),要求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大水运企业监管力度,深入排查船舶碰撞桥梁风险隐患,高效科学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警示通报》提出,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审查市场准入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人,一律不予准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所属船舶和船员管理,严格遵守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督查,加大对近年来被发现存在重大隐患、发生过重大险情或一般等级以上事故、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重点核查力度。


《警示通报》明确,航道管理部门要严把新建桥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关,确保桥梁通航净空尺度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公路桥梁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公路桥梁建设、养护管理,持续加强桥梁附属防撞及桥上标志标识等设施的维护保养;水运管理部门要按职责配合海事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航运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航运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预防船撞桥安全隐患专项自查自纠工作,提高船员防范船舶碰撞桥梁的安全意识和驾引水平。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将配合海事部门紧盯“四类重点船舶”和渡口渡船管理,加强现场巡查和通航秩序管理,强化船舶安全和船员履职能力监督检查,防范事故发生。


编辑 刘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