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建)4月8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称“广州市住建局”)就《广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上述《条例》意见稿要求,房屋装修需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明确禁止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行为。同时,《条例》适用范围从城市房屋扩大至全市房屋,以强化城乡统筹管理。


《条例》意见稿指出,新规的出台旨在解决现行规章效力层次较低、无法满足实际管理需求等问题,同时响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增多带来的挑战。新规重点优化了七个方面的制度,包括提高房屋安全鉴定行业准入门槛、明确房屋装修管理责任、加强自建房建设管理等。为增强政策可操作性,《条例》意见稿对未按要求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等行为设定了罚款等处罚措施。


此外,《条例》意见稿新增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等行为,并鼓励购买房屋安全保险,以进一步保障房屋使用安全。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