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 通讯员王晓琛)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在游乐场意外摔伤诉求赔偿的案件。由于没有保证场地内设施的安全性,没设置明显安全提示等原因,游乐场被法院判决对游客的受伤负有主要责任。

2022年10月,小李全家一起到离家不远的夜市游乐场游玩。园区夜市里有数排高低不一的砖砌立柱,小李的孩子爬上立柱玩耍,因担心孩子摔倒,小李爬上立柱将孩子抱下来,但返回途中因立柱松动不慎摔伤,造成颈部受伤。小李将管理运营该游乐场的辉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庭审中,小李认为当时有很多人都在立柱上玩耍,而且观赏台有一米多高,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游乐场没有设立安全标识或者护栏,没有张贴安全警告,现场也没有看到制止的工作人员,游乐场应当对事故的发生承担主要责任。辉聚公司认为这片立柱并非用于运动游玩,而是用于观赏的造型景观,所以立柱不需要稳固。小李作为成年人应该具有相关的安全意识,攀爬受伤的责任应该由小李自己承担。

法院经审理认为,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辉聚公司作为该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为消费者提供安全良好的游玩环境,不仅要求确保场地内设施的安全性,还应该通过设置显著的安全提示、及时巡视等手段避免设施被不当使用。根据现场的监控视频显示,事发地点为夜市,事发区域周围布置有游戏机等游乐设施,存在让游客对该立柱用途产生误解的可能性,且事发时确实有多人在设施上攀爬玩耍,并没有被辉聚公司工作人员巡视制止。辉聚公司没有设置安全提示标志或围栏,应该对小李的受伤负有主要责任。

同时小李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应当对个人体力、设施安全性、攀爬的风险具有注意义务。且该设施周围并无标识显示是用于游乐的设施,最高的柱子近两米,柱子之间间隔距离较大,小李应当认识到存在巨大风险,应该对自身的受伤承担次要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辉聚公司赔偿小李各项损失共计3000余元。双方均未上诉,相关费用已经支付完毕。


编辑 甘浩 校对 付春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