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延续执行
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公告
经梳理,我中心现有9项住房公积金政策将于2026年6月前陆续到期(具体清单详见附件)。为保持住房公积金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切实满足职工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针对上述9项住房公积金政策,在原政策有效期到期后再延续实施3年,政策主要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附件:2026年6月前到期政策清单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5月14日
附件:
2026年6月前到期政策清单
1.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购买绿色建筑的通知》(房金委〔2022〕3号)
2. 《关于支持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通知》(房金委〔2022〕6号)
3. 《关于印发〈芜湖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房金委〔2023〕1号)
4.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的通知》(房金委〔2023〕7号)
5. 《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房金委〔2023〕8号)
6. 《关于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房金委〔2023〕9号)
7. 《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房金委〔2023〕14号)
8. 《关于实施芜湖市补充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房金委〔2024〕2号)
9. 《关于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房金委〔2024〕3号)
▍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朱辰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