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5月28日,北京市互联网法院发布一起案件。未成年人周小某因在社交媒体发布辱骂某演艺人员的言论,遭该艺人刚满18岁的粉丝汪某“开盒挂人”——公开其照片、全部社交账号及言论截图,并配以侮辱性言论,导致周小某遭受网络暴力。经法院调解,汪某认识到自身行为违法,删除内容、书面道歉并赔偿。法院同时针对周小某的网络失范行为及父母监护不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周小某父母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
汪某在社交媒体账号上公开周小某的照片、全部社交媒体账号以及周小某辱骂某演艺人员的网络言论截图,并配以侮辱性的言论,引发其他网络用户在周小某的媒体账号下发布大量辱骂言论,导致周小某精神压力增大、学业受到影响。为此,周小某父母代为诉至法院,要求汪某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审理过程中,周小某的母亲和汪某到庭参加诉讼。经过法院释法说理,汪某深刻认识到自己公开他人个人信息、肖像等行为违法,侵犯了周小某的人格权益,对周小某造成了伤害。汪某主动删除了侵权内容,向周小某出具书面道歉信并给予赔偿,且当庭履行完毕。针对周小某网上辱骂他人的行为和泄露个人隐私等风险,以及周小某父母的监护不足问题,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有针对性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周小某父母加强对周小某网络素养方面的培育和引导,及时批评教育、制止周小某的网络失范行为。
法官表示,本案明确了“开盒挂人”行为的侵权性质。一方面,通过释法说理,让刚成年的行为人深刻认识到通过网络恶意曝光他人个人信息的严重危害,主动承担侵权责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另一方面,针对未成年人网络失范行为,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制发《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筑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家庭防线。
编辑 杨海 校对李立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