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房子真是自己的了!”日前,在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西路41号院不动产权证(俗称“大红本”)颁发会议上,于阿姨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大红本”,成为首批8名领证居民之一,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两年了,信里的事儿终于解决了。”站在一旁的市住建委保障房政策计划处副处长乔建军,手里拿着一封2024年的旧信。
这封信,是丰台西路41号院的一位居民写的:“三十载寒来暑往,房产证问题始终是压在我们心头的一块巨石……我们由黑发熬成了白发,由青年进入了暮年,甚至有的产权人抱憾离世。”
这封信,也揭开了一道跨越三十载的历史遗留难题。
1991年,丰台汽车厂与中国华联房地产公司签订联建协议,前者出地,后者出钱,按45%与55%的比例建成4栋住宅楼。
这些房子一部分分给本单位职工,大部分用于西站南广场、西北三环等工程的拆迁安置。但其中的264户居民住进去后一直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只能以“承租”方式居住,一晃就是30年。
72岁的刘阿姨住在5号楼3层。1994年丰台汽车厂分给老伴儿一套二居室,一家三口住了多年。后来老伴儿过世,儿子成家搬走,如今只剩她一人。“以前还好,现在膝盖不行了,上下楼费劲,得拽着楼梯间的无障碍扶手挪。”刘阿姨说,没有不动产权证,就没法卖房换房,“我就盼着能拿到证,换个有电梯的楼房,离儿子近一些。”
没有“大红本”,不仅影响房屋交易、抵押,不少居民在子女入学、户籍办理上也屡屡碰壁。
“新官必须理旧账”。收到信后,乔建军暗下决心,要以尊重历史事实、兼顾多方权益、依法合规处置为原则,“啃”下丰台西路41号院的难题。
但攻坚,比想象中难——
当年的联建方中国华联房地产公司早已破产,参与安置的单位也已撤销,连个能签字盖章的主体都找不到;联建协议与立项主体不一致,原始档案大量缺失,产权归属成了一笔糊涂账;售房款该由谁收、怎么存,也没有合规路径。
奔着难题去,敢啃硬骨头。市住建委牵头,联合市规自委、市国资委、丰台汽车厂等14个关联单位,线下,大大小小的专题会开了7次;线上,各经办人在微信群里随时沟通、随时推进。
最终,硬骨头“啃”下来了。
丰台汽车厂扛起了264套房的办证责任。针对部分居民只有与其他单位租赁协议的情况,企业与住户补签了购房协议。居民缴纳的房改售房款,先封存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待产权争议解决后再划转。同时明确,丰台汽车厂仅承担办证责任,不承担后续房屋安全管理责任。
一环扣一环,打通“肠梗阻”。2026年4月底,丰台区不动产中心为丰台西路41号院颁发了《具结保证书》,居民获颁“大红本”有了依据。
消息传回丰台西路41号院时,于阿姨心里燃起了希望。她在2000年搬进1号楼,住的是丰台汽车厂最后一拨福利分房。算工龄、找合同、量房子……于阿姨交完了房改购房款,两周后就领到了证。
“老百姓遇到的‘急难愁盼’,都装在我们心里呢。”乔建军说。破题中,他们创新出“3+X+N”机制——即市住建委、市规自委、市国资委牵头,横向联动涉事单位,纵向贯通多级部门,打通政策堵点。未来,这一机制将向更多房改历史遗留问题小区推广。
会议结束后,几位领了证的居民聚在一起,聊着天。“总算给孩子留下点东西了”“踏实了,可以踏踏实实养老”“你家添孙子,户口直接上这儿”……笑声里,压在大家心头的“巨石”终于落了地。今年底前,包括刘阿姨在内,所有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居民,都将取得不动产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