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通知》旨在深入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加大攻坚力度,有力支撑完成“十五五”节能降碳目标任务。

“重点行业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规模大、强度高,是提高能效、压减煤炭、降低碳排放的重中之重。”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据有关行业协会摸排测算,目前粗钢、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产能占比仍不足30%,部分行业还有超过10%的产能能效低于基准水平,节能降碳改造还存在巨大空间。

《通知》明确,到2028年底,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等工业重点行业达到现行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平均提高20个百分点,煤电行业力争提高15个百分点,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累计形成节能量1亿吨标准煤以上、减排二氧化碳2亿吨以上。

《通知》结合实际分行业细化部署了节能降碳改造重点任务。在推广应用先进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方面,《通知》部署加快高炉大比例球团冶炼、新型稳流保温铝电解槽、窑炉富氧(全氧)燃烧系统、高效催化裂化烟气轮机等工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推动锅炉、电机、风机、泵、空压机、变压器、汽轮机等用能设备更新升级。

为推动重点工序和装置改造升级,《通知》聚焦能源消耗关键环节,部署推动高炉、转炉、铝电解槽、玻璃炉窑等工序和装置节能降碳改造,实施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和快调、深调、宽负荷等高效调节能力改造,加快行业限制类工艺装置改造升级。

围绕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加强能源资源梯级回收利用,《通知》要求,实施余热回收、余能发电等改造升级,强化副产煤气、余热余压等资源高效回收,推广低温余热发电等技术;实施原料燃料绿色低碳替代和用能系统电气化改造,推动具备条件的煤电机组实施低碳化改造。

“《通知》围绕资金支持、价格调节、政策激励、标准引领等方面,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政策保障。”上述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大中央投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节能降碳改造项目按核定总投资20%的比例给予资金补助,优先支持改造后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项目。

来源:千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