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社交媒体上的所谓新闻,“被曝”“或”“疑似”这类充满不确定感的字眼随处可见。让子弹多飞一会儿便会发现,多数“被曝”属于不实信息,要么因过于荒谬很快自行销声匿迹,要么是当事人、有关部门出面辟谣、予以澄清,从而阻断传播。此类信息偶一出现,不过是闹剧一场,但次数多了,危害便不容忽视。数字时代,网络环境、网络信息的纯度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理应予以重视,“狼来了”的故事仍有警醒价值。
随着信息发布、获取的渠道日益多元、便捷,人们对信息的需求量也与日俱增,似乎生活中的时光都被各种各样的信息填满。网络平台算法推波助澜,一定程度上使得信息筛选机制蒙上一层猎奇色彩,越是新奇的、难以置信的乃至耸人听闻的信息,越容易获得流量。
逐利的冲动让许多个人、自媒体抢发未经证实的信息甚至主动编造不实信息。当速度快、声量大遮蔽了信息准、内容好,当热闹喧嚣比品位格调更重要,问题也就必然随之而来。对受众而言,一次不经意的点击,便可能给不实信息传播帮了忙;对当事人来说,可能因一条莫须有的“被曝”而遭受巨大伤害。长远来看,受众反复经历从“被曝”到辟谣、从发酵到反转的过程,可能会对所有信息都保持警惕,从而消耗社会信任成本。
相关部门为营造清朗网络环境付出了长期持续的努力,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未来还要进一步完善适应数字时代特点的信息治理框架,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健康的信息生态。对于主动编造传播不实信息尤其是造成重大影响的,则应依法追责,形成有效威慑。同时,信息治理不只是有关部门的事。网络平台从信息带来的流量中获利,就必须同时承担起相应的审核把关职责,尤其当相关信息涉及公共利益、个人名誉等重大议题时,更有义务进行事实核查,不能以所谓技术中立为由,放任算法为追求流量而无所顾忌。信息发布者也应当意识到,自己发布的信息可能对他人、对网络环境造成很大影响,确认真实性、可靠性是必选动作。如果放逐了这份自查责任,自己也随时可能因他人放弃自查而深受其害。
应该说,数字时代的信息治理、网络清朗,需要的不仅是外部监督审核,更是集体信息素养的内在提升,监管、自律、自觉应一体化推进。没有人想成为不实信息的受害者,正因如此,每个人都有义务成为不实信息的守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