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杭州萧山机场强雷雨天气影响,海南HU7678航班出现100多分钟延误。航班在滑行阶段,因一名旅客要求下飞机,飞机重新滑回停机位,由此带来第二次延误。在这一事件中,海航将第二次延误归为非航司原因。对此,北京默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庆昆认为,现行规则将天气、旅客闹事、空管等因素统统归为“非航司原因”,航司免责,但这种“一刀切”的划分没有区分风险类型,“非航司原因并不等同于航空公司什么都不用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