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李铮)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将美妆零售商“妍丽”再次推至聚光灯下。

图/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截图
10月21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妍丽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处以3000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深市监福处罚〔2026〕福田120号,处罚事由是广告违法行为。
回顾发展妍丽的历程,凭借差异化的中高端路线,妍丽从单店起步,逐渐成长为美妆连锁零售头部企业。官网信息显示,AFIONA妍丽成立于1995年,定位中高端美妆产品和服务提供商。2020年,华平投资、星纳赫资本、华兴新经济基金等完成对妍丽多数股权的收购和投资。完成战略融资后,妍丽加速数字化转型升级。
据“AFIONA妍丽”微信公众号,截至2023年4月,妍丽已在国内开设200家直营门店,合作品牌超300个,涵盖护肤、彩妆、香水、仪器等九大美妆品类。在今年4月举办的2026供应商大会上,妍丽方面透露,2025年新开的18家门店全部盈利;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销售与利润实现双增长。
天眼查显示,妍丽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注册资本为2.3亿元,经营范围涵盖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等。
针对此次行政处罚及后续整改举措,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致电该公司计划进行采访,接线人员让记者留下联系方式后等待回电,截至发稿,记者暂未收到相关回应。
值得关注的是,这并不是妍丽及旗下公司首次踩到监管“红线”。
据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不完全梳理,2019年,妍丽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因在线上旗舰店销售面膜时,宣传具有“淡化色素沉淀,重现清透明亮”的祛斑功效等,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罚款9600元;2023年10月,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妍丽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北京第九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违法事实显示,该公司在其开设的化妆品专营店内,经营有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法儿曼升效水凝日夜保湿霜”1瓶,经查,系给客户做试用的化妆品;2024年11月,因在某平台入驻店铺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医用透明质酸钠修复贴”,却未在产品销售主页面、详情页面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妍丽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被罚款5000元。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杨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