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采药品的购药渠道正向更多群众身边延伸。10月26日,深圳市医保局公布截至今年9月的集采药品“三进”医药机构名单;湖南此前公布今年的“三进”药品供应清单,要求各市州在10月底前公开参加工作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做好供需对接。

 

地方推进的背后,是集采政策覆盖面的持续扩大。国家医保局已明确,“十五五”期间将继续推动集采中选药品进入基层医疗机构、民营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提高药品可及性。

 

从中选企业供货到药店上架,从价格公示到处方流转,平价药如何让群众更方便买到?多地正在完善配套安排。

 

药店名单持续更新,集采药购药渠道怎样拓宽?

 

集采药品“三进”,指的是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原本就在集采覆盖范围内,相关工作进一步向村卫生室等终端延伸,同时鼓励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药店参与,让群众有更多就近购药的选择。

 

这一方向已有政策基础。2024年,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完善集采执行机制时,明确鼓励村卫生室、民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参加集采,方便群众就近购买中选药品。

 

今年9月4日,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十五五”时期将持续扩大集采覆盖面,督促中选企业履行保供责任,推动中选药品进入更多医药机构,提高可及性。

 

各地正在将这一方向转化为具体网点和药品配备。深圳将公立基层医疗机构纳入“三进”,参加工作的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按要求申请,机构名单经审核后公开并动态更新。此次公布的是名单更新,并非首次启动“三进”。

 

山东省医保局今年6月公布,当地已有3.6万余家村卫生室和药店参加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活动覆盖药品300余种,供参加单位选择配备,重点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

 

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表示,集采从公立医院向民营医疗机构和药店扩展,有助于扩大带量采购的覆盖范围,让更多患者,特别是慢性病患者享受到集采带来的价格优惠。

 

从中选到上架,怎样保障药店持续供货?

 

从药品中选到药店上架,还需要采购、配送接续。多地通过向药店开放采购平台、组织企业对接,把分散的购药需求与中选企业供应连接起来。

 

湖南鼓励具备条件的连锁药店由总部统一报量。参加报量的机构与中选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按政策可不参与报量的机构,也可申请平台账号采购。深圳同样明确,未参加报量的零售药店可以通过采购平台采购集采药品。

 

药品进入零售渠道后,保供责任也相应落实到企业。湖南今年的供应清单通知要求,中选企业按中选价格及时足量供应。对无正当理由不能稳定供货、超中选价供应的,医保部门先行约谈;仍拒不整改的,取消“三进”资格,相关药品调出清单。

 

江苏进一步细化配送响应要求:对已报量签约的“三进”零售药店,单笔配送金额不少于200元的订单纳入配送率计算,配送企业应在订单生成后7日内响应配送。相关文件还鼓励集中批量下单,降低配送成本。

 

药品清单也根据采购和供货情况调整。重庆今年4月公布的通知明确,开放企业申请加入、退出“三进”清单的窗口,对没有采购记录或者供货率低于一定比例的部分药品清出清单。

 

药店也需及时结清货款。深圳要求,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教授陆洋认为,连锁药店或规模较大的药店可发挥规模效应,以量换价,通过开设集采专柜吸引并稳定客源。

 

中选价与零售价怎样衔接?患者实际花多少钱?

 

在参加“三进”的药店,集采中选价和销售价常常同时出现在药品价签上。多地推行“双标签”,让群众能直接看到两种价格。

 

中选价是具体企业、具体产品在集采中形成的价格,药店采购价是实际购进价格,零售价则是面向患者的销售价格。企业按中选价供货,并不意味着所有零售药店都执行与公立医院完全相同的零差率销售要求。

 

今年公开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明确,零售药店药价由经营者自主确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同时推行公开比价、编制量价比较指数,加强医保协议管理,鼓励定点药店参加集采、以适宜价格销售。

 

各地对参加“三进”的药店提出了具体价格要求。湖南规定,可在中选价基础上加成不超过15%销售,鼓励不高于中选价销售。江苏则作了分类:“医保便民药店”应不高于省内中选价销售,其他参加“三进”的定点药店如加价,最高不超过中选价的15%。

 

深圳对门诊特定病种、普通门诊统筹和“双通道”等定点药店,按照服务协议中的价格约定管理,并鼓励其他定点药店按不高于中选价销售。这些地方规定各有适用范围,不能把某地的加价比例视为全国统一标准。

 

湖南还提出,可探索将药店量价比较指数与集采药品加成比例挂钩,对指数持续偏高的适当降低加成比例,将药店医保药品整体价格水平与集采药品价格管理结合起来。

 

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院长助理兼价格招采室主任蒋昌松介绍,集采对参与主体的约束主要通过采购合同落实,涉及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等需求方,以及中选生产企业和相关配送企业;对于未参加集采的医保定点药店,可通过医保定点协议加强价格管理。

 

患者最终承担多少费用,还要经过医保结算。医保支付标准是计算基金支付的依据之一,不能直接理解为药品零售价或者基金全额报销额。实际个人负担与药品是否符合支付范围、适用待遇、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年度限额等有关。

 

个人账户可以按规定支付合规费用,但使用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报销是不同的支付安排。药店参加“三进”,也不自动意味着在该店购买任何集采药都能享受门诊统筹。

 

从找到药到结好账,家门口购药还需哪些衔接?

 

药品能在附近买到,还需要处方和医保结算同步衔接。按照零售药店医保定点管理规定,医保目录内处方药须凭处方销售,由药师审核后调剂配发。

 

深圳规定,参保人凭选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流转的外配处方,到开通相应服务的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符合规定的费用按开方机构的普通门诊支付比例结算,并计入个人年度限额。

 

药店承接服务也有条件,包括对接电子处方和进销存系统、保证营业时间内有执业药师在岗审方等。符合条件的药店经申请、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后纳入普通门诊统筹管理。

 

针对长期用药,上海的门诊统筹药店配套政策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可为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开具最长不超过12周的长期处方,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除外;参保人可在处方有效期内自主选择门诊统筹药店购药。

 

找药服务也在扩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医保找药”功能可查询近一个月内哪些定点医院、药店有相关药品结算记录,数据每日更新。不过,有过结算记录不等于此刻一定有库存,当前供应仍需向机构确认。

 

浙江“浙里医保”的“智能寻药”支持按生产厂家筛选,查询附近药店、近期销售均价、距离和联系电话,也可直接导航。群众可结合药品信息和电话咨询选择网点,减少往返。

 

在绍兴越城区,当地已有186家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参加“三进”,震元连锁有关惠民专柜配备60多种集采药品,主要为适宜药店销售的常见病、慢性病用药,连锁总部可统一申报采购需求。

 

湖南今年8月发布的药店价格管理通知还要求,建立并动态更新销售集采药品的定点药店名单及对应药品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完善库存查询、位置导航等功能,方便群众查询购药。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张磊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