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彤)今日(11月12日),新京报记者从黑龙江省公安厅获悉,10月24日上午,漠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屈松岩在执行押解任务途中出现交通事故,为保护被押送人员安全,他被甩出车外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牺牲,年仅38岁。追悼会于11月10日在漠河市殡仪馆举行。


屈松岩照片。黑龙江省公安厅供图

 

据介绍,屈松岩,1981年8月30日出生于漠河县西林吉镇,2003年4月参加公安工作,200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历任漠河县公安局古莲派出所民警、内勤、副所长,漠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2019年9月,漠河市“扫黑办”接到上级移交线索,漠河市西林吉镇居民李某伟从外地购买毒品,欲在漠河交易,从云南出差刚回来不到一个月的屈松岩主动参与案件。10月12日17时许,屈松岩和专案组同志在西林吉镇某小区将涉毒人员于某等四人控制,现场缴获疑似冰毒物品3.09克,扣押手机两部、福特轿车一辆。经审讯,四人承认购买毒品吸食。 

 

作为主办侦察员,屈松岩于10月24日凌晨4时与其他三名同志驱车押送于某前往五大连池市花园戒毒所,执行强制戒毒。当时,大兴安岭已经开始下雪。7时50分左右,车辆行驶到新林区大乌苏镇至碧洲镇区间时,突然失去控制,发生侧翻。事发时,坐在后排负责看押任务的屈松岩警觉到险情,将被押送人于某拉到怀中,护住于某头部。由于没有对自己采取保护措施,屈松岩头部、胸肋部等多部位遭受严重撞击,被甩出车外。 

 

新京报记者从黑龙江省公安厅了解到,据现场民警回忆,屈松岩当时受伤严重,仍让同事先去查看于某的安全,10时50分,屈松岩因伤势过重在送往大兴安岭地区医院抢救途中牺牲。

 

警方介绍,被押送人员于某在得知上述消息后,称“屈警官不顾自己安危来保护我安全,受伤牺牲。他的行为真的很伟大,我一定重新做人,回报屈警官的在天之灵”。

 

编辑 潘佳锟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