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樊朔)3月17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引才新政 “聚青行动计划”, 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国内(境)外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可申请在青岛落户。


根据计划,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含毕业学年),可申请在所在院校的学生集体户落户。青岛市以外(含国、境外)高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可依次选择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亲属(指父母、配偶)家庭户和市人才集体户落户。


新政对高校毕业生实行住房补贴政策。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派遣期内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及留学回国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青岛就业或创业并具有青岛市户籍的,分别按照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最高1200元/月,博士研究生最高1500元/月的补贴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


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在青岛行政辖区内初次就业或创业,并在青岛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具有青岛市户籍的,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


此外,青岛市还将实行“金种子”人才储备工程。企业从“双一流建设大学”的高校中遴选一批有意来青岛创新创业的在校生,并与学生签订“信用合同”,给予一定学费补助。对入选“金种子”人才储备工程的国内在校研究生,根据所获奖学金额度的50%给予生活补助,国外留学的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助。


新京报记者 樊朔 校对 贾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