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晓兰)3月9日晚间,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城”)发布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合计4.11亿股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与此同时,当天阳光城的另一则人事变动公告披露,阚乃桂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局申请辞去公司执行副总裁职务。

公告显示,阳光城于2022年3月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东方信隆”)、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康田实业”)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合计约4.11亿股;冻结原因均为“财产保全”。

根据公告,阳光集团、东方信隆、康田实业此次涉及股份数量分别约为2.65亿股、5059.79万股、9540万股,分别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0.14%、8.42%、25.64%,分别占阳光城总股本比例6.42%、1.22%、2.3%。

阳光城方面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另外,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可能存在短期流动性风险,相关流动性问题尚在进一步处理中。未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将持续面临诉讼、仲裁、资产被冻结等不确定事项。

同一天,阳光城还发布人事变动公告称,公司董事局于近期收到执行副总裁阚乃桂的辞职报告,阚乃桂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局申请辞去公司执行副总裁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新京报记者 张晓兰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