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去年底公布,今年已经有一些省份陆续出台“地方版”。“双碳”给地方经济的发展指出新方向,绿色低碳产业纷纷崛起。各地面临怎样的机会,又将面对什么问题?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采访了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赵新刚教授。

绿色低碳产业将成未来国民经济重要驱动力之一

新京报贝壳财经:当前许多省份开始积极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未来绿色低碳产业规模有多大?这会不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驱动力之一?

赵新刚:目前,我国已有多个省市自治区开始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一方面,不仅是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且是全面服务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践行绿色低碳理念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自觉行动;另一方面,也是深度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实现产业结构高级化发展的战略举措。所以,绿色低碳产业将会成为未来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之一,这一点毋庸置疑。

根据中外主流研究机构测算,为实现我国“双碳”目标,需投入的资金规模大约在150万亿到300万亿元,依据乘数效应,绿色低碳经济的总体规模将有望达到数百万亿。显然,这一预测结果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其科学合理性,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如尚未考虑逆全球化、地缘冲突和新冠疫情等因素对宏观经济和产业经济产生的不利冲击,以及后疫情时代我国为重启经济而对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动态调整。因此,这一预测结果,尚难以全面且科学地反映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动态演进趋势。

有序降碳和能源供应的平衡很关键

新京报贝壳财经:在降碳的过程中,各地要注意什么?对于能源外调大省,有没有一些措施来平衡有序降碳和能源供应?

赵新刚:我们需要明确“双碳”目标,不但是一个环境目标,而且是一个经济目标。实现“双碳”目标,应该将生态治理和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有机结合起来,走一条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

当前,我国各地区的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是多年发展所积累的结果,是由各地区的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等因素决定的。我国的能源净输出大省(如内蒙古、山西、陕西、新疆、四川等)基本位于中西部地区,其传统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较为丰富,但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为落后。考虑到我国能源供需的逆向分布特征以及现有配套输送通道趋于饱和的状态共同制约着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输送这一现实问题,对于能源外调大省而言,如何平衡有序降碳和能源供应是一个亟须解决的关键问题。

首先,应该明确降碳过程会不可避免地对地方经济产生影响,传统能源产业的低碳转型不仅是技术问题,而且还面临着稳经济、保就业的挑战。所以,在降碳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各地区在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能源消费、排放特征以及经济增长与碳排放脱钩进度上的差异。

其次,应该提升技术创新水平并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可以充分利用当地可再生能源资源,构建系统的低碳技术发展体系和低碳能源供应体系,积极运用低碳技术改造和升级传统能源产业,从而实现能源供给侧的低碳转型,形成可再生能源既基本满足能源需求增量又规模化替代化石能源存量的能源生产消费格局。由此,才能在实现新旧动能转换时期,培育低碳经济增长动能和创造低碳就业,解决降碳对地方经济产生的不利冲击和可能带来的结构性失业问题。

最后,应大力开发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并积极主动参与碳交易,在保证能源供给安全的前提下通过CCER交易实现碳抵消和碳收益。目前,我国的碳交易市场中,CCER供需偏紧,导致其价格上涨趋势显著。因此,对于能源输出大省而言,大力开发CCER项目并积极主动参与碳交易,不失为平衡有序降碳和能源供给的科学选择。

地方经济会开始新的调整或重新洗牌

新京报贝壳财经:有些省域面临降碳压力,有的省域GEP资源丰富,具有发展低碳产业的条件。未来,地方经济会不会开始新的调整或重新洗牌?

赵新刚:“双碳”目标强调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和谐共进,重构了各地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为地方经济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经济发展和生态治理之间是相辅相成并可以相互转化的。因此,为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治理的关系,既要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加强生态治理,又要在加强生态治理基础上推动经济发展。由此,资源禀赋的差异决定了各地经济发展面临不同的战略机遇与挑战。对于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资源富集地区,可凭借GEP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从而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对于面临降碳压力地区,则应当协同推进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科学设计减碳路径并有序调整高碳产业,努力提升技术创新水平与低碳减排的研发投入,积极主动参与碳交易,从而以较低的社会成本实现“双碳”目标。

因此,未来一段时间,地方经济会不可避免地开始新的调整或重新洗牌。但是,在此过程中,决不能搞“一刀切”,要充分考虑各地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分工的客观现实,不能突破国家经济安全、产业安全和能源安全底线。

警惕产业转型中出现空心化与同质化问题

新京报贝壳财经:各地在发展绿色低碳经济中会不会盲目上马、急于求成,要注意什么?

赵新刚:实施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必将重塑我国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区域发展格局,对我国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具有重大意义与深远影响。但是,这是一个渐进过程,不能一蹴而就。必须立足国情,坚持稳中求进,不能脱离实际、急于求成,搞运动式“减碳”、踩“急刹车”。为了保障民生和经济稳定,各地在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目标以及发展绿色低碳经济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统筹考虑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现阶段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的主要内容还是要以传统产业的低碳化为主,而不是盲目提高低碳产业占比,压缩传统产业的生存空间。

二是妥善处理绿色低碳经济发展中的效率与公平问题。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是对地区和产业发展格局的一次重构,必须处理好不同地区(先发地区与后发地区)和不同产业(高碳产业与低碳产业)的效率与公平关系。一方面,为了促使后发地区能够在践行“双碳”目标中发挥重要作用,应科学分析其在绿色低碳经济产业链和价值链中分工并享有公平待遇。另一方面,考虑到部分高碳产业在保障国民经济与社会稳定发展中承担着“压舱石”的关键作用,脱离实际,盲目要求其提高碳排放效率而忽略当前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现实需求是不公平的。

三是要科学分析低碳产业投资的“挤出效应”。增加低碳产业投资将会不可避免地导致高碳产业投资的减少。在尚不能明确低碳产业投资的“挤出效应”之前,激进的降碳规划与措施有可能会因其挤出效应而导致经济增速放缓。因此,不仅需要考虑低碳产业投资的乘数效应,更应该衡量其产生的“挤出效应”。

四是重视可能出现的产业空心化与同质化问题。“双碳”目标的实现需要安全的产业链作为支撑,盲目扩大低碳产业而忽视传统产业将导致产业转型中出现空心化与同质化问题。

一方面,部分传统产业如制造业的发展空间将受到严重挤压并导致以制造业为中心的物质生产和资本,大量转移到国外,使物质生产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明显下降,造成国内物质生产与非物质生产之间的比例关系严重失衡。另一方面,各地为了尽快达到排放标准,可能会同时在一些短期见效快的项目上进行投资,从而导致出现低水平重复建设、地方保护主义和恶性竞争现象,进而影响不同地区在产业结构优化方面的协同发力,并妨碍国家整体经济结构的低碳转型。

因此,各地需要明确,新的低碳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传统产业的支持。为此,各地区应该依托当地资源禀赋和现有的产业结构,在不严重危害现有产业链安全的前提下,推进绿色低碳产业的发展,以避免出现产业的空心化和同质化问题,从而在降碳的同时确保产业安全。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白华兵 编辑 陈莉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