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主犯洪峤被执行死刑。被害人李某月的父亲发布视频称,“我们终于松了一口气,对得起孩子对我们的信任。”2020年7月,21岁的南京女大学生李某月在西双版纳某山林中被害。同年9月,洪峤等人被批准逮捕。经法院审理查明,洪峤与被害人李某月系恋人关系,后二人发生矛盾,洪峤产生杀害李某月之意并邀他人合谋将其杀害。2022年,西双版纳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洪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