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手机掉西湖被要1500元打捞费”“女子输液被陌生男子拔针扎进水桶”……随着短视频成为重要传播载体,不少网红虚假炒作行为也成为舆论关注焦点。


7月7日晚,北京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发布声明,称某网红在短视频中涉嫌伪造该所律师函进行炒作,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公开资料显示,该律所提及的该短视频网红为“李剑聊餐饮”。该博主于7月2日曾发布视频,称自己因公开发言而收到了一张律师函,视频中,在展示了一张打码的律师函后,该网红在镜头前撕掉了这封“律师函”。


这种“怒怼”的行为得到了粉丝们的关注和支持,视频迅速收到了近6万次点赞,同时,该律师函也引发了律师和餐饮行业内的关注和讨论。


在上述律所发布声明后,有自媒体对该网红展示的“律师函”进行了分析,发现该律师函的印章、落款与此前网络上流传的一份公开律师函完全一致,且正文表述存在格式、标点等问题。


这一结论与律所声明提及内容一致。上述律所律师在声明中表示,在关注到上述网红展示的律师函后,其使用所内查询系统进行全面核实,确认没有律师向该博主发送过律师函,与此同时也找到了一份此前替委托人发布的律师函,发现文字表达、内容格式以及用章痕迹几乎完全一致。


截止目前,涉事博主尚未对此作出回应,但不少网友也开始在视频下方质疑:律师函上只有一个用户,怎么合称“你方”?也有网友要求李剑亮出完整的律师函,以此证明其并非自导自演。


此外,李剑的短视频账号@李剑聊餐饮现已对外关闭视频评论,目前仅能作者评论。


对这一事件,上述律所相关律师在接受采访中表示,现有证据已经可以证明该博主展示的律师函系伪造。根据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或许涉嫌伪造企事业单位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如果最终查明确系博主自导自演伪造律师函,那么,该博主可能已经违法。


公开报道显示,近年来,出于各种目的而伪造律师函的案件屡见不鲜,上述律师表示,短视频网红伪造律师函“自己告自己”,或许源自于话题炒作的动机,当前,国家有关部门已对恶意营销炒作行为出台了各项规定意见进行限制,“我们也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目前,该“律师函”相关视频下方,已有多名网友表达了质疑。


▲涉事律所发布视频声明,确认未向李剑发送律师函,并指出该网红晒出的律师函与以往委托人的一份函几乎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