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一包子铺在网上外卖平台卖豆腐脑,被监管部门认定为超范围经营热食,被罚1.5万元。这一处罚引发了“小错大惩”的争议。有意思的是,如果这件事发生在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前几年,公众的感受可能会不一样,当时大家都抱怨监管不严,处罚太轻,那时舆论场上经常发出的是“把违法者罚个倾家荡产”的呼声。但现在的情况反过来了,怎么看舆论的转向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相关文件截图


要说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没啥大问题,包子和豆腐脑虽然经常搭配着卖,但它们属于不同的食品种类,当事人经营许可的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限主食制品,而豆腐脑属于豆制品,要求不同的经营许可。豆腐脑的制作需要添加剂等,制作过程的安全需要另一套核验。所涉包子铺不具备制作豆腐脑的许可,它自制自卖豆腐脑,如果出事,最严重的情况可能关乎人命。这件事还真不能简单理解成包子铺卖了豆腐脑,处罚的其实是它对豆腐脑的无照制作。客观说,这方面的无照经营理应严管。


舆论没怎么说的一个情节是,监管部门在做出处罚决定之前,多次对包子铺现场检查,并且4次给予其已经超范围经营的书面警告,要求其履行增加经营范围的手续,均遭到忽视,处罚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还有就是,食品安全就是一个特殊领域,杀一儆百是食品安全立法的重要考量之一。超经营许可售卖食品处罚的下限是5万元,朝阳区这次罚款1.5万元,从法律角度看,是相对比较轻的。



然而,舆论场为何反而觉得涉及食品安全的处罚 “太重”了呢?老胡觉得有两大原因。一是这些年对食品安全的管理取得了较大成效,食品经营和售卖者的平均守法意识有了很大提升,老百姓对随时可能买到不安全食品的危机感有了很大缓解。二是疫情这几年服务业蒙受了巨大损失,民营经济的营商环境出了不少问题,不仅引起了公众的同情,而且对很多人的生计产生了影响,舆论场的敏感方向转到了基层政府官员过于强势,一些管理部门滥用权利,搞“一刀切”,导致商家、特别是小商家生意难做上。


所以,舆论场上的风向变了,出了新的敏感方向,对曝光出来的各种处罚大家都会先打上“该不该罚”“是不是罚重了”的问号,而人们判断的依据很多时候并非首先是法律和规定,普通人往往也不了解相关法规,大家依据的更多是民间的常识和感受。比如,这个案例涉及的是包子铺,人们在包子铺吃豆腐脑喝豆浆是生活中的常态,一起卖怎么了?而且卖包子豆腐脑的大多都是小生意,赚不了几个钱,上来就罚1.5万,直觉就是罚多了,让人感慨“民生之艰辛”。



了解了所有这些,我们必须实事求是说,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部门罚包子铺1.5万元,理由是充分的。据了解,该饭店一年销售总额为100多万元,这种规模的餐馆依法经营非常重要,而该餐馆被屡次提醒后仍不及时补办经营许可,被罚并不冤。


与此同时,公众不清楚这件事的具体情况,产生了“小生意难做”的感慨,同情商家,官方不能仅局限在这件事上,抱怨舆论“又偏了”,而应当从发酵的舆情中看到它所折射的有关营商环境的民意基本面。大家岂能不关心自己的健康?但现在却嫌官方对食品安全隐患“罚得太重”,这样的变化的确值得深思。


▲朝阳区风光图


老胡就是北京朝阳区居民,客观说,朝阳区的社会治理还是挺不错的。举个例子,疫情3年,朝阳区不断出现病例,但全区从未进行过全面封控,连老胡所住的小区也从没有封过,出了疫情只是封楼,封单元。朝阳区的营商环境也连续5年排北京市第一。朝阳区外国人多,各种名人多,社会治理的复杂因素多,但是全区能够处理得比较妥当、平衡。


提高公权力的整体公信力十分重要,增加官民沟通是有效手段之一。老胡能感觉到,公众的很多要求和愿望在绝大多数时候也是基层政府的努力方向,因此沟通的基础非常强大。像在包子铺被罚这件事上,舆论场应该最终了解基层管理机构做出处罚是有依据的,官方则应了解公众对营商环境的担心也非空穴来风,对产生这种担心的广泛原因应当给予真正的重视,并且举一反三,积极改进。对小生意要多扶持,执法要有温度,这应当成为全国所有地方的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工作的座右铭之一。


编辑 邓淑红

来源:胡锡进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