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5月19日,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副司长张道阳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围绕《民营经济促进法》,市场监管总局亮出一套“强法治、促公平、优服务、激活力”的政策组合拳,切实降低市场门槛、整治“内卷式”竞争、加码精准帮扶,助力民营企业在公平竞争中做大做优做强。


破除隐形门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减至106


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牵引,市场监管总局持续破除“隐形门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缩减至106项,“非禁即入”原则全面落地。企业迁移、信用修复等高频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同时,针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民生领域垄断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清理各类市场壁垒。不少民营企业反馈:准入门槛更低,异地经营更顺畅,招标投标机会更均等。


聚焦重点行业“内卷式”竞争,市场监管总局推动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全年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近1.46万件。出台《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大力整治涉企乱收费。加强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查办商标专利违法案件超3万件。推进规范涉企执法行动,深化“双随机”监管,累计减少上门检查超101万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在送服务方面,全国已累计建设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点超3000个,为民营企业提供计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等全链条技术支撑。信用提升行动覆盖1801万户经营主体,13.31万户获信用容错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精准帮扶7.9万余家小微企业,参与企业平均年营收增长约14.8%;质量融资增信助力4万余家企业获得贷款超3000亿元。在标准领域,支持有能力的企业提出新领域提案、承担秘书处,提升国际标准化水平,引导企业“向上竞争”。


靶向破解民企迁移难”“隐形门”“修复慢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更是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沃土。”张道阳介绍,过去一年,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营经济发展的难点、堵点、热点,围绕跨区迁移、公平竞争、信用修复、监管执法四大领域,靶向完善制度供给,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针对企业跨区迁移中“迁出地、迁入地两头跑”的痛点,出台《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明确企业只需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无需在迁出地重复办理;迁入地与迁出地登记机关不得限制或妨碍档案迁移,并推行网上办理,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围绕公平竞争这一民企最关心的热点,推动修订出台《反不正当竞争法》,重点规制“李鬼式”蹭名牌行为,禁止平台强制或变相强制商家低价倾销,严防大企业滥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守好中小企业的“活命钱”。


与此同时,制修订《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一个管“事前审查”,一个管“事后纠错”,力求打破市场准入中的“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出台《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加强行政保护,减少民企创新中的“后顾之忧”。


针对企业信用修复“卡脖子”问题,出台《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适度拓宽修复范围,对违法失信信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精准设定不同修复条件与公示期,优化流程、提升效率,鼓励经营者及时纠错,甩掉历史包袱,轻装上阵。


为解决基层执法中“违法所得怎么算”不统一的问题,出台《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明确认定基本原则、计算规则及疑难问题处理规则,为一线执法提供清晰指引,统一执法尺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打通堵点,破解办照难”“转型慢”“退出堵


个体工商户是我国数量最多的经营主体,也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25年7月15日,《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这项部门规章出台的初衷是什么?一年来取得了哪些成效?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副局长杜林亚表示,出台《规定》是推动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重要举措,旨在针对个体工商户在创业投资、转型升级、市场退出等方面遇到的堵点,通过制度创新实现多重便利,有效激发创业创新活力。


《规定》明确,仅在网上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将网址登记为经营场所,大幅降低创业成本。同时,允许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以投资设立或参股企业的方式拓展经营业态。此外,经营者继承人可通过变更登记方式实现经营权传承,保障店铺持续经营。


推动“个转企”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明确个体工商户可直接转型为企业,依法保留原字号,延续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登记档案及年度报告,实现转型便利。对于跨区域经营需求,可直接向迁入地申请变更登记,实现迁移便利。


打通市场退出堵点,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交清税证明,登记机关推送注销申请至税务等部门,10日内无异议即可办理注销。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两年未移出的,实行另册管理。被撤销设立登记的,无需办理注销登记。


这些措施有效促进市场资源释放,帮助经营者重整行装再出发。截至2025年底,“四新经济”个体工商户达到4010.9万户,连续五年保持增长;触网经济的个体工商户达1900万户;累计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18.4万户,持续经营时间中位数达8.4年。


亮剑公平竞争:2025年以来审查政策7.3万件


市场监管总局竞争协调司副司长艾则孜·艾力介绍,自《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以来,市场监管总局从制度细化、审查把关、存量纠治三方面发力,为民营经济组织营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良好环境。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从市场准入退出、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生产经营成本、生产经营行为四个维度,细化出66项禁止性情形。包括不得阻碍企业自主迁移,不得排斥外地企业参与本地招标采购,不得在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文件中设置指向特定企业的倾向性条款,不得限定经营或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等。这些规定直接扩大了民营经济组织参与重大项目与公共采购的机会。


2025年至今年一季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审查拟由本级人民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7.3万件,对其中1.5万件提出审查修改意见。有效防止了在市场准入、资质许可、项目申报等方面对民营经济组织的差别化对待,保障了民企平等获取生产要素,拓展了民营经济发展空间。


坚持常态化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力破除隐性壁垒。2025年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抽查政策措施54.8万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文件1.3万件;向有关政府部门制发提醒敦促函3350件,开展约谈207次,通报问题文件126次。一批无依据审批、重复备案、搭车收费的违规做法被清理,一批违法增加民企经营成本、干预自主决策的问题文件被废止,同时出台了一批加强公平竞争刚性约束的制度规定。


新京报记者 陈琳

编辑 张牵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