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静)5月1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新闻发布会举行。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爱声在回答新京报记者提问时表示,北京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编制过程大体分为立法项目建议征集、筛选论证、立法协商和市委市政府审议决策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各有侧重点。
他介绍,在计划编制过程中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这是启动计划编制工作后要做的第一件事,重点是全面收集信息,分析立法需求。2025年9月至10月间,市司法局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度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共有110人次提出意见建议161件次,有观点、有依据、有阐述的论证式建议占比近八成,部分建议还列出了具体条款,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值得一提的是,基层立法联系点已成为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地方立法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载体,立法联系点制度效果进一步彰显。如东华门街道司法所提出立法建议34条,左家庄街道司法所提出16条,中关村街道司法所提出12条,这三家司法所汇总征集62条立法建议,占总征集数量的38.5%。
精心筛选立法计划项目。各方面提出的立法诉求很多,需要统筹立法资源,按照轻重缓急系统考虑、合理安排。重点围绕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等全市中心工作进行选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就涉及政府管理事项的地方性法规项目选题、审议安排、提案主体等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进行沟通研究。同时,落实京津冀协同立法工作要求,就政府规章项目征求了河北省、天津市的意见。
加强协调、做实项目,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做好衔接。对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中列入但政府前期无工作基础的立法项目,配合协调落实起草责任单位,会同起草部门及时研究,明确立法方向和思路。跟进国家立法工作计划,对照国家法律体系,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立法难点问题开展专家咨询、专题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和对策建议,以增强立法计划的科学性和指导性。
开展立法协商,完善计划草案。今年年初,立法计划草案报经市领导同意后,按程序由市政府党组报市委转市政协党组,开展立法协商。市政协组织委员研究提出四方面16条意见建议,质量很高,目前,计划草案的内容已结合政协委员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编辑 白爽
校对 李立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