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 通讯员饶继猛)6月2日,北京市密云区消防救援局在对北京东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维修车间内的疏散通道被杂物占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在执法人员的指导下,该单位将消防安全隐患现场整改完毕。
“楼道堆放杂物容易造成通道的堵塞,如遇到火灾发生,会严重影响疏散逃生。”执法人员现场讲明潜在的火灾风险,并根据精准把握柔性执法尺度,在严守消防安全底线的基础上,秉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监管原则,指导单位现场清理通道杂物,排查整改隐患,推行人性化、规范化、精细化执法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堵塞疏散通道,危害的是生命,触犯的是法律。在执法人员的指导下,消防安全隐患现场整改完毕。单位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常态化开展内部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密云消防提示:建筑物的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都是生活中常见的疏散通道,是关键时刻引导人们向安全区域撤离的专用通道,应当时刻保持畅通。
编辑 刘倩 校对 刘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