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因空调安装位置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毕先生、王女士夫妇因未按预留位置安装空调,导致运行噪音超过国家标准,被楼下邻居曹女士诉至法院。法院认定王女士、毕先生夫妇行为构成侵权,判令限期移除。
王女士、毕先生夫妇与曹女士是上下楼邻居,王女士、毕先生未将空调安装于开发商预留位置,而是将2台外机放置在南侧卧室与客厅之间的外墙上。曹女士认为二人空调安装行为存在噪声污染和安全隐患,遂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将空调外机移至合理位置。
审理过程中,法院组织双方现场勘验,在王女士家2台空调都打开的情况下,在曹女士家测量,最大声音分贝数为49,最小声音分贝数为32.5。另有曹女士提交录像证据,晚间两次声音分贝数最高值为50.6、52.5。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小区开发商在建设房屋时预留了统一的空调室外机放置位置,王女士、毕先生擅自将自家空调室外机放置于房屋外墙上。根据我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居民、文教区环境噪声标准为昼间限值55分贝,夜间限值45分贝,王女士、毕先生在曹女士家南侧卧室窗户斜上方放置的空调室外机在运作时产生的声音明显超出了夜间或凌晨时段正常行为人可以容忍的程度,构成了噪声污染。最终,法院判决王女士、毕先生将放置在其南侧卧室窗户外的2台空调外机移除。
法官提示,不动产权利人在行使自身权利时,负有不损害相邻方合法权益的注意义务,超出合理限度的行为可能构成侵权。
噪声扰民并非仅局限于空调外机等房屋外置设备,装修施工、高声喧哗、大件物品拖拽等日常行为产生的超标声响,均属于扰民情形。此外,遮挡通风采光、存在高空安全隐患等 ,均已超出合理容忍限度,依法构成侵权,行为人应承担限期整改、排除妨害、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
法院在此提示,邻里相处贵在互谅互让、恪守边界,在日常生活中自觉规范自身行为;若遭遇噪声侵扰,可及时留存噪声检测报告、现场音视频资料、与侵权人及物业的沟通记录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 杨海 校对 赵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