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2)》《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2)》。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刘竹梅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积极参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立法,探索破解环境公益诉讼鉴定难、鉴定贵等突出问题,推动构建社会化、规范化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和赔偿资金管理和使用机制。

 

记者获悉,2018年以来,人民法院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数量呈增长态势。2022年,全国法院共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885件、审结4582件;受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21件、审结153件。

 

刘竹梅介绍,人民法院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公共利益司法保护力度。围绕公正与效率抓实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审理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引导社会力量规范化、常态化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促进全面担责、严格执法;依法审理省级、市地级政府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完善磋商、诉讼衔接机制。依法统筹考量刑事追究、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对破环生态环境和资源的行为全面追责;通过适用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惩罚性赔偿等方式,防止生态环境损害扩大。

 

此外,人民法院积极应对生态环境公共利益保护的新发展、新需求。积极开展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探索创新预防性司法举措,有效防止生态环境损害后果发生或者扩大;持续创新认购碳汇、技改抵扣等多种环境资源审判裁判执行方式,探索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和赔偿资金的管理、使用方式;贯彻落实绿色原则,结合现代公司治理制度和理念,引导企业改进技术工艺和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按照生态功能区和环境要素特点,在长江、黄河等重点区域设立司法实践基地,在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区设立司法保护基地,以生物多样性、水生态、碳汇等为主题设立司法教育基地,为不同类型的自然环境、生态系统提供全方位修复选项。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积极参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立法,探索破解环境公益诉讼鉴定难、鉴定贵等突出问题,推动构建社会化、规范化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和赔偿资金管理和使用机制,为有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环境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刘竹梅表示。

 

编辑 陈静

校对 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