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北京人社局消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事宜的通告》,本市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全文如下: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事宜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4〕15号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就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本市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23日


编辑 陈艳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