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是国务院为规范农业普查工作而制定的行政法规,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农业普查提供了法治保障。2026年3月20日,第833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从立法理念、技术手段、权益保护、质量管控到法律责任都进行了全方位升级,为农业统计工作筑牢了现代化制度根基。福建统计“读懂《条例》新变化”带你一起了解本次修订内容。

 

 

依法普查,你我同行

 

让我们共同筑牢法治防线

 

高质量完成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任务!

来源:福建统计

 

编辑:林晓媛

 

一审:朱贞凡

 

二审:陈立杭

 

终审:吴建辉

来源:今日仙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