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发布通知

 

调整2026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于2026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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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雄安新区2026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有关参保单位、参保人:

 

自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雄安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为8265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35811元。

 

河北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2026年7月9日

 

来源:政通雄安

 

[编辑|董征]

 

来源:雄安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