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翀鹏程)今日(8月10日),网上流传一张黔东南州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文章的截图。文章赞扬杭州市检察院公诉队伍的事迹称,公诉人吴某为加班办案,将年仅4岁的孩子放在家中,导致其坠楼身亡;公诉人王某为办案放弃怀孕,几个月吃住在单位。今日下午,记者就此致电黔东南州检察院,未获回复。随后,记者联系上文章作者黄先生、黔东南州检察院到杭州市检察院挂职的一名检察官。他承认文中内容存在失实的情况,并称文章只是其挂职体会,并非官方宣传文章。文章所涉及的浙江有关检察机关表示,此事细节正在核实,有进一步处理结果会第一时间发布公告。
检察院公众号文章被指“过度宣传”
今日,一张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的文章截图在网上流传。截图是文章的第二个小标“善思者智”的部分内容。文中列举了两个事例,以此宣传“游走在杭州市检察院优秀的公诉队伍中感人的公诉故事”。
文中提到,公诉人王某去年接手“淘宝代运营”案件,为在办好案件的同时总结办案经验,放弃了拟定的怀孕计划,吃住几个月在单位;公诉人吴某为了加班办案,将年仅4岁的儿子置于家中,导致其爬上窗台坠楼身亡,而他只是简单为儿子处理完后事后,拒绝了院党组为其休假的决定,亦(毅)然回到工作岗位。
随后,网上出现质疑声。有网友批评该文章“三观不正、过度宣传”。也有人指出,主人公并非杭州市检工作人员,事情经过也和文中所说不相符。
下午,记者致电黔东南州检察院,但并未得到回复。之后,记者联系到该文章的作者,他是黔东南州检察院到杭州市检察院挂职的一名检察官。他向记者证实,文中所说的事情确实存在内容失实。
作者称文章只是自己的挂职体会
10日下午,新京报记者联系到该文章作者黄先生,他向记者证实,此文确实发表在贵州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时间为8月9日。黄先生解释称,文中所写的事情大部分均为听说,存在内容失实。黄先生告诉记者,他是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到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挂职的检察官。文章只是自己写的挂职体会,并不是官方的宣传文章。
新京报记者从文中提到的有关人员的单位了解到,文中提到的“加班办案,孩子坠楼身亡”的吴某,并非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而是基层的工作人员。
“吴某的孩子确实出了意外,但事发时几个大人都在身边,一时疏忽才发生意外。和吴某加班的事情扯在一起,就是失实。”接受采访的工作人员称。
除此之外,该工作人员还表示,文中提到的公诉人王某因“在办好案件的同时总结办案经验,放弃了拟定的怀孕计划,吃住几个月在单位。故事也存在夸张成分。“王某虽然平时工作比较忙,但还没有忙到加班住在单位的程度。”
作者黄先生解释称,此文是他在杭州交流学习期间写的心得体会,写完后被发表到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的公众号上。文中所说的吴某加班办案是事实,孩子不幸发生意外也是事实。“我看公诉人工作实在太辛苦,所以想写点东西赞扬他们。可能有些事情没弄清楚,导致移花接木了。”
黄先生承认有关王某的部分内容存在夸张成分。“后来想想,确实不符合常理。”黄先生称,“我了解到,王某没要小孩,除了工作忙,还有自己的考虑。”
黄先生表示,该文提起了吴某家的伤心事,他觉得很内疚。“但我也没有恶意,现在造成这个结果,我很内疚,已经向两位当事人致歉。也希望大家不要打扰吴某。”
文章所涉及的浙江有关检察机关表示,此事细节正在核实,有进一步处理结果会第一时间发布公告。
目前,公众号上已经搜索不到该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