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10月9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萧亚轩诉某网络用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案一审胜诉。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


被告因在其注册、运营的微博账号中发布针对萧亚轩的诽谤/侮辱内容,被主审法院判定构成对萧亚轩名誉权的侵犯,须在上述微博账号显著位置持续登载致歉声明十日,向原告萧亚轩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经济损失与合理支出共计80000元。


据悉,萧亚轩此前曾委请律师事务所,如若案件胜诉,会将全部赔偿款捐献公益。


新京报编辑 吴冬妮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