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3月23日,张杰工作室转发律师声明,张杰名誉权案胜诉,被告因发布恶意歪曲张杰形象的侮辱性言论,被法院认定构成名誉权侵权。判决要求被告需持续七天向张杰公开道歉,同时,法院冻结被告个人银行账户用于履行赔偿款支付义务。2021年3月17日,被告已通过其社交媒体账户发表致歉声明,并履行赔偿款支付义务。


张杰工作室转发律师声明。


工作室表示对于侵害张杰先生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一直采取“零容忍”态度,今后也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追责一切侵权行为,保护艺人合法权益。


新京报编辑 吴冬妮

校对 陈荻雁